發(fā)布日期:
2023-12-14|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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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音播報
,現(xiàn)予公布,自2024年1月15日起施行
。
市長龔正
2023年12月5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市政府規(guī)章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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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年12月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號公布自2024年1月15日起施行)
經(jīng)研究
,市人民政府決定,對下列市政府規(guī)章予以修改和廢止:
一
、對下列政府規(guī)章的部分條款予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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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ㄒ唬┥虾J猩鐣糜嬃繕藴势骶吖芾磙k法
1.刪去第六條第二款中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
2.將第七條第二款中的“其他等級的”修改為“其他等級的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