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日期:
2023-12-28|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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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音播報
,現(xiàn)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28日
法釋〔2023〕15號
最高人民法院
關(guān)于審理涉外民商事案件適用國際條約
和國際慣例若干問題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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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年1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908次會議通過
,
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為正確審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關(guān)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guān)系法律適用法》等法律
,結(jié)合審判實踐
,制定本解釋。
第一條人民法院審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