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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12日
法釋〔2018〕21號
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審查知識產(chǎn)權糾紛行為保全案件
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div id="jpandex" class="focus-wrap mb20 cf">。?018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
第1755次會議通過,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為正確審查知識產(chǎn)權糾紛行為保全案件
,及時有效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等有關法律規(guī)定
來源:國資數(shù)據(jù)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