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部署
,按照《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要求
,切實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幫助納稅人順利規(guī)范完成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以下簡稱匯算)
,稅務總局在全面總結前三次匯算工作的基礎上
,充分聽取納稅人、扣繳義務人
、專家學者和社會公眾的意見建議
,制發(fā)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現解讀如下:
一
、《公告》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內容是什么
?
2019年新個人所得稅法施行,標志著我國建立了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
。新稅法要求年度終了后
,納稅人需匯總工資薪金、勞務報酬
、稿酬
、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合并計稅,向稅務機關辦理匯算并結清應退或應補稅款
。得益于納稅人
、扣繳義務人、中介機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