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5號公布自2013年10月15日起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
,保護人身
、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河南省消防條例》等法律
、法規(guī),結合本省實際
,制定本辦法
。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qū)域內高層建筑的消防工作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高層建筑
,是指10層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層設置商業(yè)服務網點的住宅)和建筑高度超過24米的公共建筑
。
高層工業(yè)建筑和單層主體建筑高度超過24米的公共建筑的消防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條高層建筑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
、防消結合的方針
,按照政府統(tǒng)一領導、部門依法監(jiān)管
、單位全面負責
、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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