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fā)〔2015〕55號
各省
、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
,國務院各部委
、各直屬機構:
按照《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要求和國務院決策部署,現(xiàn)就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提出以下意見
。
一
、重大意義
(一)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的定位。
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
,是指國務院以清單方式明確列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禁止和限制投資經營的行業(yè)
、領域
、業(yè)務等
,各級政府依法采取相應管理措施的一系列制度安排
。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yè)
、領域、業(yè)務等
,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
。
(二)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是發(fā)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的重要基礎。
通過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
,賦予市場主體更多的主動權,有利于落實市場主體自主權和激發(fā)市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