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分管案件的常委、最高人民檢察院分管案件的副檢察長
、監(jiān)察部部長(或副部長)應參加聯(lián)席例會
。例會的主要任務是:通報各自在反腐敗斗爭中的工作情況,交流信息
;分析反腐敗斗爭中的新情況
、新問題;研究反腐敗工作的宏觀對策
;討論反腐敗斗爭中遇到的法律
、政策問題;研究需要協(xié)調的雙方在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重大貪污
、賄賂等經(jīng)濟違紀
、違法犯罪案件以及非法拘禁、刑訊逼供
、徇私舞弊等侵權
、瀆職案件的查處工作。
地方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和檢察機關也應建立相應的聯(liá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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