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48號
為繼續(xù)支持國家商品儲備,現(xiàn)將部分商品儲備稅收優(yōu)惠政策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對商品儲備管理公司及其直屬庫營業(yè)賬簿免征印花稅
;對其承擔商品儲備業(yè)務過程中書立的買賣合同免征印花稅,對合同其他各方當事人應繳納的印花稅照章征收
。
二
、對商品儲備管理公司及其直屬庫自用的承擔商品儲備業(yè)務的房產、土地
,免征房產稅
、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上述房產
、土地
,是指在承擔商品儲備業(yè)務過程中,用于辦公
、倉儲
、信息監(jiān)控、質量檢驗等經營及管理的房產
、土地
。
三、本公告所稱商品儲備管理公司及其直屬庫
,是指接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委托
,承擔糧(含大豆)、食用油
、棉
、糖、肉5種商品儲備任務
,取得財政儲備經費或者補貼的商品儲備企業(yè)
。
四、承擔中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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