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日期:
2023-08-04|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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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予公布,自2023年9月5日起施行
。
市長龔正
2023年8月4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guān)于修改《上海市原水引水管渠保護辦法》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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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年8月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號公布自2023年9月5日起施行)
市人民政府決定,對《上海市原水引水管渠保護辦法》作如下修改:
一
、刪去第五條第一款中的“其所屬的市供水管理處(以下簡稱市供水處)依照本辦法負責(zé)具體管理工作”
。
二
、將第六條條標(biāo)修改為“保護范圍和控制范圍內(nèi)的備案要求”,條文修改為:
引水管渠保護范圍內(nèi)確需實施與引水管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