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日期:
2023-06-15|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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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音播報
,自2023年6月15日起施行
。
市長龔正
2023年6月15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改《上海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辦法》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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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年6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號公布自2023年6月15日起施行)
市人民政府決定
,對《上海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辦法》作如下修改:
一、刪去第四十一條第一款
、第三款
。
二、將第四十五條第一款修改為:
禁止在本市長江流域水上運輸劇毒化學品以及國家和本市規(guī)定的其他危險化學品
。本市規(guī)定的禁止通過水域運輸?shù)奈kU化學品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