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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3|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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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音播報
。
用人單位:企業(yè)、個體經(jīng)濟組織
、民辦非企業(yè)單位
,以及實行聘任制的國家機關(guān)、事業(yè)組織
、社會團體
。
勞動者:年滿16周歲的自然人。
2)從屬關(guān)系
。
人身從屬性:勞動者遵守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
,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勞動
;
經(jīng)濟從屬性:勞動者從用人單位領(lǐng)取勞動報酬
。
3)勞動性質(zhì)
。
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yè)務(wù)的組成部分。
二
、《公司法》與《勞動合同法》的沖突
1)辭職
、解聘方式不同
新《公司法》下,董事可以隨時提出辭職
,股東會也可以隨時解聘董事
。董事辭任的,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辭任生效
。
《勞動合同法》下
,員工提出辭職,須提前30天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