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國務院國資委3部門近日聯(lián)合印發(fā)《劃轉充實社保基金國有股權及現(xiàn)金收益運作管理暫行辦法》
,對劃轉充實社?div id="d48novz" class="flower left">
;饑泄蓹嗉艾F(xiàn)金收益的運作原則
、運作管理
、投資范圍和監(jiān)督管理等作出明確規(guī)定。
劃轉工作已基本完成
養(yǎng)老保險是百姓“老有所養(yǎng)”的基礎和保證
。為增強基本養(yǎng)老保險制度的可持續(xù)性
,我國啟動了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的改革
。
2017年11月
,國務院印發(fā)《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
,明確要求劃轉中央和地方國有及國有控股大中型企業(yè)
、金融機構10%國有股權,用于彌補因實施視同繳費年限政策形成的企業(yè)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基金缺口
。劃轉的國有股權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
、各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劃轉國有股權承接主體集中持有、管理和運營
;承接主體持有的股權分紅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