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庫時間:
2020-04-23|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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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音播報
、省國資委
、省稅務局
、河南證監(jiān)局五部門聯(lián)合發(fā)布《河南省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div id="jfovm50" class="index-wrap">;饘嵤┓桨浮罚鞔_提出
,2020年8月底前開展試點
,完成各級企業(yè)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摸底調查
,審核確定劃轉范圍及劃轉對象工作
。2020年底前,實施各級企業(yè)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div id="d48novz" class="flower le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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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劃轉對象方面,將河南省國有及國有控股大中型企業(yè)
、金融機構納入劃轉范圍
。公益類企業(yè)、文化企業(yè)
、政策性和開發(fā)性金融機構以及國務院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納入劃轉范圍的企業(yè),對其有國家直接出自形成的國有資本實施劃轉
。其中
,省管企業(yè)劃轉由省財政廳、省政府國資委等政府部門直接持有的國有股權
。企業(yè)集團已完成公司制改革的
,直接劃轉股權;企業(yè)集團未完成公司制改革的
,抓緊推進改革
,完成改制后按要求劃轉股權。省級行政事業(yè)單位">